学校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期为三年,我校将对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进行考核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考核对象
本次考核对象共有10人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考核时间
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底之前。
三、考核依据
《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》
四、考核内容与程序
1.青年拔尖人才PPT演示汇报(8分钟);
2.专家提问和青年拔尖人才答辩(5分钟);
3.青年拔尖人才回避,专家集中评议;
4.投票表决。
五、考核等次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优秀人员名额按照考核人数20%确定。
六、有关要求
青年拔尖人才考核对象填写中原工学院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、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任期总结报告(详见附件),并按照培养目标情况准备8分钟PPT演示汇报,经院(部)审核后,于6月5日前提交中原工学院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、青年拔尖人才任期总结报告纸质版15份(同时报送电子档)及PPT演示汇报电子档到行政楼208人事处师资科。
联系人:唐明月
联系电话:62506818
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
2020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