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(豫人社函〔2018〕377号,附件)文件精神,我校2018年全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2名,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额共计25个,我校拟推荐1个候选单位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与对象
(一)先进集体:推荐对象须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,如院(系、所)、处(室)、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。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部门不参加评选。
(二)先进工作者:推荐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。其中,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。
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(含)以上职务和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副处级(含)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。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全国模范教师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、省级劳动模范等)、全国优秀教师、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、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、省优秀专家、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,不再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集体条件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;领导班子团结协调,勤政廉政,依法治教,规范管理,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,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,并具备下列条件:
高等学校二级机构: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教风好,学风正,教学质量高,在人才培养、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,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、科研单位(含创新团队);在党建工作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招生就业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。
(二)先进工作者条件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求真务实,积极探索,锐意改革,开拓创新,勇于奉献,师德高尚,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,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立德树人,为人师表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;
2.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进行教育创新,在教学改革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;
3.在教育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,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。
三、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8月15前,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,召开部门评选推荐工作会议,申报先进集体候选单位,推荐全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1名,相关材料报人事处。
(二)8月16日,人事处联合教务处、科技处、社科处、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集体及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。
(三)8月17日,成立学校推荐工作委员会,对候选集体及候选人进行评审推荐,提出推荐名单。
(四)8月17日—22日,推荐名单在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上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报送材料要求
(一)部门推荐工作报告1份(须加盖部门公章)。
(二)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》、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》,加盖公章,各一式1份,由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
(三)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》、《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》,各一式2份,双面印制,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《申报表》后在线打印。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《申报表》。
(四)相关获奖证书、资格证书、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(装订)。
(五)上述第3、4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(材料袋封面须注明:推荐单位、候选对象单位、姓名、申报荣誉等)。
(六)各类表格、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。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。
(七)此次评选工作使用“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管理系统)”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。管理系统将于8月10日开通,届时,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(http://www.haedu.gov.cn)进入系统访问,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(http://jybz.haedu.gov.cn)访问。各申报人或集体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,自行登录管理系统,根据系统提示要求,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《申报表》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,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、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(与《申报表》所填一致),并上传《申报表》。本次申报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《申报表》。
(八)时值假期,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,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各部门请务于2018年8月16日中午12: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原校区基础实验楼304房间,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部门,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徐腾
联系电话:67698636
人事处
2018年8月10日